依据省农业厅、省财政厅、省展开变革委联合拟定的《广东省支撑推行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办理办法》(粤农[2010]453号)的规则,近来,广东省农业厅会同省财政厅、省展开变革委安排有关专家,展开了《2011-2013年广东省支撑推行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》(2012年度调整)
一、补充产品。主要是经过企业申报、初审和专家归纳评定后,拟将列入《2011-2013年广东省支撑推行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》(2012年度调整)的产品。有部分企业申报的产品未经过,主要是因为产品资质不符合申报条件。
二、改变产品。主要是已列入《2011-2013年广东省支撑推行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》的产品在企业名或地址等信息产生显着的改变,企业已供给有用证明资料,经核实,拟在本次调整中予以改变。
三、撤销产品。主要是已列入《2011-2013年广东省支撑推行的农业机械产品目录》产品的推行鉴定证书过期,企业还未供给有用鉴定证书或证明资料,或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检查不合格产品,拟在本次调整中予以撤销。
公示期为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。如对公示稿中的产品及其出产企业资历有贰言,可以终究靠传真向广东省农业厅农业机械化办理办公室反映。所反映的问题要实在客观、脚踏实地,反映人需注明实在名字、单位及联系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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